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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6-19978

    发文机关: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1-22

2025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 01- 22 17: 14 来源: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度,局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99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5条,财政类信息2条,环境保护类信息150条,人事信息1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及其他法定公开信息40条,内容主要涵盖县域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及行政管理等多方面信息。持续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工作,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65篇,其中上稿国、部级信息16篇,上稿省、市级媒体34篇。本年度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要求进行了情况说明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办理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予以公开”件,已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无上年结转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公文公开审查程序,加强公文公开的后续管理,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实效。严格执行《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办法》《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稿信息工作,提高全局公文质量,加强文稿信息审核、印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履行“三审一签”程序,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及时认真完成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5年,高效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清除网站栏目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做好新目录栏目信息公开,累计调整及新增栏目信息700余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编制完成《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积极派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本机关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局内部绩效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2025年,未有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也逐步规范化,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对第三方提供内容的审核存在盲区。在公开由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提交的附件材料(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等)时,尽管我局对正文进行了严格审核,但对其中附带的庞杂附件内容的错别字、敏感信息筛查存在疏漏,导致个别已公开信息出现“错敏词”问题,影响了信息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下一步改进方向: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在接收需公开的第三方报告时,明确要求报送单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是否存在禁止或不宜公开信息进行自查。二是强化人工复核。在现有“三审三校”流程中,增加对关键附件(如报告全本)的专项抽查复核环节,最大限度降低“错敏词”问题的发生。三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