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C0010/2026-15856
发文机关: 南城园区管委会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1-19
江西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并依据《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南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所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江西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旨在全面反映本年度园区管委会在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六项内容: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邮编:344700,电话:7226168,电子邮箱:jxncgyyq@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城县工业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权限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严格依据《条例》,立足园区发展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和制度保障水平,推动园区信息公开工作迈向规范化、标准化、时效化新阶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依托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已主动公开涵盖人事信息、园区工业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的内容。2025年,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36条。同时,积极利用江西南城工业园区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同步发布园区工作动态13条,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工作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委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提升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公开。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动态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细则,明确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各环节职责,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分工配合、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经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终审,保障信息内容合法准确。三是加强重点信息管理。围绕园区中心工作与公众关切,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归集、核准与发布工作,确保关键信息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四是强化工作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业园区制度汇编,定期开展自查与督查,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委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主动优化栏目设置。严格依据三定方案梳理法定职能,经系统核查,我单位未独立制订相关政策文件,故原“政策发布”“政策解读”两个栏目长期处于空栏或转载其他部门制定文件状态。为严守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形式主义问题,园区主动申请撤销该栏目。二是扎实推进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严格对标县政府办工作部署,对园区主动公开目录进行系统性梳理与迭代更新,明确公开边界与框架。同时,严格依照新目录对平台栏目进行科学的合并、迁移和更新,实现公开目录与平台栏目的一一对应。三是开展存量信息“回头看”。在优化目录的同时,我单位对平台所有历史发布信息进行深度校核,修正表述不当、敏感词使用及错别字等问题,确保了平台存量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与安全性,实现了从“重发布”到“重管理”的闭环。
(六)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监督,在政府网站、工业园区劳动保障所窗口开设了意见征集、投诉电话、设立群众意见收集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舆论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委没有接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不足之处。一是制度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审核、考核评价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尚未完全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巩固。二是公开时效有待加强。对部分信息的时效性动态跟踪不足,信息更新与发布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提升,存在个别信息更新滞后现象。三是内容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公开内容多集中于常规性工作,对重大项目决策过程、行业数据分析等深度信息的公开仍显不足;公开形式较为传统,运用图表、案例等多种方式解读信息的能力尚需增强,影响了公众的获取体验。
针对以上不足,园区管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后续工作中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与提升。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强化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负责、专职人员落实、相关部门协同的责任链条,将政务公开要求深度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二是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特别是规划计划等时效性强的信息的动态管理,对失效内容及时清理,确保信息的现时有效性。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优化服务体验。在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主平台功能的同时,积极利用园区企业服务平台、线下公示栏及宣传点等渠道,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与多端覆盖。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宣讲与互动回应能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到达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江西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江西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