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 > 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南城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5- 12- 19 15: 39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基础性信息

机构信息

机关
简介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2

领导简介


照片、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3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4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1.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包括失效、废止、继续有效类、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5

其他有关文件

1.国家和地方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本部门除规范性文件之外制定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6

解读回应

政策
解读

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7

回应关切

对涉及本部门的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发〔2016〕80号)

及时回应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政府服务中心
■其他



8

重大决策预公开


1.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2.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9

规划计划


1.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本部门中长期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0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部门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1

行政权力

权责清单

1.本部门权责清单;
2.动态调整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12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定期(月或季度)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13

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14

建议提案办理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



15

工作动态


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6

重点工作

财政信息

本级财政预决算

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其他



17

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如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8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9

政府采购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
2.采购项目公告、采购结果;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4.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5.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
■其他



20

双随机、一公开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2.检查对象名录;
3.执法人员名录;
4.抽查情况;
5.查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2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3.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2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4.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2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年报的公开时间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公开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




来源: 南城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