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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NC0029/2025-19668

    发文机关: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1-15

2024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15 16: 48 来源: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助力“美丽南城”建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持续加强在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实施方案、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举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2024年度,局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33条,其中生态环境信息134条,行政处罚类信息32条,各类活动信息48条。持续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工作,上稿生态环境部信息35篇,中国环境报刊采用4篇,中国网等其他国家级媒体采用8篇,省、市级媒体采用超50篇。本年度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要求进行了情况说明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及时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制定印发《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稿信息工作,提高全局公文质量,加强我局文稿信息审核、印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办法》,严格审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内容,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三审一签”程序,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按规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配合县政府办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及时认真完成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

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发布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仍有个别信息存在错敏字情况。

下一步改进方向:一是严格落实公众网站、新媒体发稿三级审校制度,尤其是加强对审批公示项目附件内容的把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无错别字、无规范性用语等错误;二是常态化做好网站管理运维工作,及时、主动更新各版块内容;三是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结合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