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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NC0028/2024-06027

    发文机关: 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4

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04 09: 21 来源: 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个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及授权,现将我局今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该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南城县建昌大道12号;邮政编码:344700;电子邮箱:ncjsj1200@163.com;电话:72545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据统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政务信息一共176条。上传工作动态59条,上传概况信息4条,上传政策法规7条,上传人事信息3条,上传财政信息5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上传五公开专栏信息1条,上传六稳六保信息1条,上传信息公开年报1条、上传重点领域信息86条(其中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33条;征收土地信息10条;保障性安居工程8条。其中公共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督12条;双随机、一公开21条;其中公共服务与民生:乡村振兴2条。),上传建议提案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部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规划计划、五公开专栏、重点领域、六稳六保、政务信息公开年报、建议提案,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修改完善了依申请指南,明确了依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格式和有关制度。二是受理情况分析。  2023  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线下申请数量3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规范答复,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网站统一部署,建立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各股室、各下属单位配合,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并安排专人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登记、确认。立足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六)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于2020年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进行注销,所有政务信息统一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依托政府12345热线解答群众各项咨询。

       (七)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局2023年度及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十)加强载体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先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1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四是住建领域业务涉及政策较多且复杂,在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策及信息需求上还要加强;

       (二)改进情况。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对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局办公室将加强调度,定期督查、通报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