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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NC0029/2024-06178

    发文机关: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11

2023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11 14: 34 来源: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城府办字〔2023〕115号)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对南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减污降碳、水污染综合治理、“美丽南城”保护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二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的公开。公开南城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三是做好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依法披露企业建设项目拟受理、拟批准公示,进一步发挥提升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做好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网上公告。依法及时公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等方面信息。五是持续做好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每月发布南城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空气排名情况,定期发布南城县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信息。六是做好局工作动态更新。坚持每周更新局工作动态,坚持按期更新局机关信息、局领导信息等栏目。2023年以来,我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263条,行政处罚类信息26条,各类活动信息42条。

(二)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严格按照《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办法》要求。对所有在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均填写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发布前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上传,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高效、稳定运行

(三)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收到群众或法人组织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办件1件已按要求完成回复,没有因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持续完善平台建设。

积极抓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巡查,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

完善公众网站互动交流平台,设立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栏目,选登公众留言及办理查询,主动回应关切热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互动管理平台上处理信访件1件,并及时进行沟通解决,不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展现生态环境工作亮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缺少一些本领域政策解读板块内容。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有时需要上级提醒才完成相关内容的公示,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性不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