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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NC0029/2023-06105

    发文机关: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1-06

2022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06 16: 43 来源: 南城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形成政务公开网络化管理体系。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安排专人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党的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公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审核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涉及全局性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三是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域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新闻发布会、图解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展示,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四是扩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积极公开各项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与我局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公开本单位及下辖执法大队和监测站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人事任免情况;公开我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权力等;公开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污染防治信息等。2022年以来,我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200条,行政处罚类信息46条,各类活动信息38条,互动管理平台上处理信访件4件,并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回复,严格按照答复时限、流程公开办理结果。

五是着力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坚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空气质量信息、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环境执法检查、行政权力运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信息公开。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抚州南城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布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公布信息量有限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继续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和细化,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