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镇回应关切工作流程

回应关切工作流程

为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特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社会关切点由党政办负责搜集整理。回应意见由相关单位会同党政办负责起草。

第二条 党政办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业务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公众关注事件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

第三条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第四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舆情发展规律,把握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情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在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回应上,要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政务舆情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整理分析研判处置、第一时间向社会回应,力争有用有效。

第五条 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 要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的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平台作用,要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第七条 建立主要负责人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政策起草的牵头业务单位要主动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第八条 要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要统筹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第九条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站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学习,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

第十条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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