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镇政策解读专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洪门镇各工作单位。
第二条 按照“政治可靠、领导倚重、责任心强、稳定性好、政策敏感度高”的标准选拔业务骨干担任政策专员。
第四条 按照“单位推荐、集中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考评,确保政策专员机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第五条 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第六条 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解读。
第七条 政策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镇最新文件政策,理清各相关业务环节,以专业的能力为群众及企业解读政策。
第八条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漫画、事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易接受、用得上。
第九条 党政办及时掌握政策专员推进政策解读的进度,对政策解读不力的情况予以督查,形成督查通报,推动政策专员解读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