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C0085/2022-10825
发文机关: 南城县纪委监委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5-09
南城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度绩效自评
附件1-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服务中心专项 | 是否重点民生支出 | 否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9.35 | 219.35 | 190.17 | 10 | 86.7% | 8.7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10 | 210 | 180.82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9.35 | 9.35 | 9.35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0年度办案数(件) | 100 | 149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数(次) | 0 | 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办结 | 100% | 100% | 10 | 9 | ||||||||
成本指标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 100% | 100% | 10 | 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100%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 100% | 80% | 10 | 8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达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100% | 100% | 5 | 4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 100% | 100% | 5 | 4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80% | 10 | 8 | |||||||
总分 | 100 | 90.7 |
附件1-1-2
办案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办发〔2013〕4号、赣纪办发〔2013〕32号文件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抚纪发2013〕5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水平,巩固提升我县办案谈话场所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党内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办案安全,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医疗卫生及通信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特设立办案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资金预算总额为219.35万元,用于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及公安、卫生、消防等办案过程中所必要的经费支出。2020年,本着实用、节省、安全的理念,实际使用专项经费190.1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了解南城县纪委监委2020年办案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为2021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1-1)、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1-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等。
1.前期准备。成立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资料清单。
2.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办案服务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自查。
3.分析评价。在客观、全面、科学的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与整改措施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南城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综合评价优秀。(见附件1-1-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工作成效显著。紧盯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关键岗位,减存量、遏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了《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试行)》,确保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全程管控、全程规范、全程留痕。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意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将审查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今年1-12月,全县查处问题线索352个,立案163起1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有形化、规范化、科学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作出了科学系统安排。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市纪委监委在县一级已建成留置办案场所,2020年没有大型改建、扩建和修善工程,主要是留置场所的一些日常维护和维修及人力、物力、医疗卫生、通信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截止目前,2020年办案服务中心专项项目拨付承办单位190.17万元,专项资金使用较好。今后,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对办案服务中心的办公设备、应用软件等设施要不断更新完善和维护维修,统筹管理,对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必要物资储备及人员支出,进一步提升办案安全和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六、有关建议
根据工作任务,建议今后要加大投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1-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县委巡察办专项 | 是否重点民生支出 | 否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南城县委巡察办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100 | 48.73 | 10 | 48.73% | 4.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 | 100 | 48.73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年度巡察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发现问题整改率 | 100% | 100% | 15 | 13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完成 | 100% | 100% | 10 | 9 | ||||||||
成本指标 | 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高的价值 | 达到要求 | 达到要求 | 10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达到预期 | 达到预期 | 10 | 7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巡察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 达到预期 | 达到预期 | 10 | 8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 100% | 80% | 5 | 4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 | 100% | 100% | 5 | 4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巡察工作的满意度(%) | 100% | 80% | 10 | 8 | |||||||
总分 | 100 | 80.99 |
附件2-2
县委巡察办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江西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我县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好巡视巡察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特设立巡察机构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资金预算总额为100万元,用于巡察人员的组建及在巡察过程中所必要的经费支出。2020年,本着实用、节省的理念,实际使用专项经费48.7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定,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了解县委巡察机构2020年巡察办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为2021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2-1)、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2-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等。
1.前期准备。成立以分管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资料清单。
2.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巡察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自查。
3.分析评价。在客观、全面、科学的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与整改措施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南城县巡察办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绩效综合评价优秀。(见附件1-2-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情况。进一步把牢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三个聚焦”的要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推进县直单位、乡镇、村居“三位一体”巡察,并创新推行村级巡察“十查十看”工作法,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震慑效应。今年,开展了县委第七轮巡察,对县直1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县委第六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整改问题137个,整改完成132个,完成率96.4%,向县纪委县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6个,立案7件7人,诫勉谈话8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坚持将立行立改和集中整改有机结合,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整改期间,按照整改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整改“回访”,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结合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三资”管理、脱贫攻坚等工作,对文广新旅局、农业农村局、徐家镇、上唐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不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县委巡察办为党委工作机构,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巡察办设主任、副主任和其他职位,工作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和同级党委、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对同级党委、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督促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等工作。2020年巡察办专项项目拨付承办单位100万元,其中,当年拨付48.73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是因为巡察机构人员福利待遇都放在机关一起发放,没有单独列支。针对以上问题,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办的办公设备、应用软件等设施要不断更新完善和维护维修,统筹管理,对巡视巡察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必要物资储备及人员支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六、有关建议
根据工作任务,建议今后要加大投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3-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专项 | 是否重点民生支出 | 否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 | 28 | 16.66 | 10 | 59.5 | 6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8 | 28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党员廉政教育工作的决定,大力营造崇廉氛围。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廉政教育培训人次 | 达到要求 | 达到要求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组织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培训考核通过率(%)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规划按时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投入成本 | 100% | 100% | 10 | 6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党风廉政问题检出降低率(%) | 100%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反腐倡廉政策知晓率(%) | 100% | 80% | 10 | 8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达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达到要求 | 达到要求 | 5 | 4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党员干部教育持续影响度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5 | 4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本地党政风气满意度(%) | 100% | 80% | 10 | 8 | |||||||
总分 | 100 | 86 |
附件1-3-2
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信息宣传等活动,特设立党员廉政教育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资金预算总额为28万元,用于开展系列活动所必要的经费支出。2020年,本着实用、节省的理念,实际使用专项经费16.6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党员廉政教育工作的决定,大力营造崇廉氛围。积极开展廉政春联下乡、家风征文比赛、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廉政晚会等一系列活动。力争以现有资金完成全县党员廉政教育。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了解我县2020年党员廉政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为2021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3-1)、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3-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等。
1.前期准备。成立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资料清单。
2.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组宣部等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自查。
3.分析评价。在客观、全面、科学的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与整改措施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南城县党员廉政教育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绩效综合评价优秀。(见附件1-3-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情况。
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全力打造“三个平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构建了一条“可看、可听、可学”的廉洁教育专线。
一是打造明纪学廉平台。在全县12个乡镇精心打造了纪律教育室、廉文化广场、廉政教育基地20余个,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常沐清廉之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举办了全县“学好党内法规、抵制好人主义”党内法规知识竞赛,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与考中加深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和把握,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之基。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赴石城县红色文化纪念馆,接受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革命精神洗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中汲取政治营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是打造文化育廉平台。组织全县各单位观看了《好人主义掩盖之下的贪腐》等系列廉政教育影视资料,向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发放了省纪委省监委编制的《家风家训》读本,并完成了南城县历史名人家风廉政故事汇编。深入开展“廉政春联进乡村”活动,组织10余名书法家到乡镇村居书写廉政春联,共赠送春联600余幅。向全县党员干部征集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类廉政文化作品,积极传播崇廉尚洁的价值观念,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唱响南城廉政“好声音”,积极撰写和报送宣传稿件,今年市级以上媒体(网站)上稿49篇,其中中央媒体报道1篇,中纪委网站2篇、省纪委网站3篇、抚州日报5篇、市纪委网站(含廉洁抚州公众号)38篇。
三是打造以案示警平台。坚持按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原则,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精选出我县去年查办的县扶贫办原移民股负责人邹晔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推动案发乡镇、部门和单位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实行处分决定宣布制度,将“一张纸变成一堂课”,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35件。落实处分执行公示制,对44起自办案件进行了处分执行公示,对所有乡镇纪委查处的78件案件村级干部进行了处分执行公示。
(二)目效益情况。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有形化、规范化、科学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作出了科学系统安排。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县纪委监委着力县、乡、村三级联动,在县本级建立“礼廉”教育中心,设立县委党校纪律教育中心讲堂,机关单位和学校布置廉政文化宣传栏。全县12个乡镇全部建成开放式纪律教育广场和室内纪律教育室,村村都设置廉政文化长廊、廉政书屋、廉文化教育活动室。其中,建昌镇将麻岭下村小组生态文明建设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同推进、相结合,打造“莲”“廉”交相呼应的靓丽风光。万坊镇着力拓展廉文化宣传阵地,依托“生态云”平台,创新廉政文化宣传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宣传大格局。2020年党员廉政教育专项项目拨付承办单位16.66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针对以上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对“礼廉”文化教育中心的办公设备、应用软件等设施要不断更新完善和维护维修,统筹管理,对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必要物资储备及人员支出,进一步党员廉政教育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六、有关建议
根据工作任务,建议今后要加大投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1-1 | ||||||||||||
2020年度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情况汇总表 | ||||||||||||
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
是否重点民生支出 | ||||||
年初 预算数 | 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 小计 | ||||||||||
1 | 县纪委 | 办案服务中心专项 | 219.35 | 0 | 219.35 | 190.17 | 90.7 | 否 | ||||
2 | 县纪委 | 县委巡察办专项 | 100 | 0 | 100 | 48.73 | 80.9 | 否 | ||||
3 | 县纪委 | 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专项 | 28 | 0 | 28 | 16.66 | 86 | 否 | ||||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 347.35 | 0 | 347.35 | 自评价 平均分 | 85.87 | |||||||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 | 255.56 | 0 | 255.56 | 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 | 3 | |||||||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2020年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总额*100% | 1.35 | |||||||||||
附件2-2-1 | ||||||||||||
2020年度上级专项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 ||||||||||||
主管部门: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指标文号 | 指标金额 | 2020年执行数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 是否重点民生支出 | |||||
1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赣财行指〔2020〕18号 | 15.77 | 15.02 | 96 | 否 | |||||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 15.77 | 自评价 平均分 | 100 | |||||||||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 | 15.02 | 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 | 1 | |||||||||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2020年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总额*100% | 1.05 |
附件3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管理指标
| 预算编审管理 | 预算编制完整性 | 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齐全,数据是否有错,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预算编制准确性 | 部门预算编列预算科目是否准确,细化,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情况。 | ①部门预算编列预算科目是否准确;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绩效目标 管理 | 以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覆盖率评价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预算完成率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完成率小于等于85%的,得0分;完成率在95%-8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得分。 | |||||
支付进度率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部门实际支出进度大于序时支出进度时,得满分;小于序时支出进度时,按公式计算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管理指标 | 预算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大于100%得0分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大于100%得0分 | ||||||
部门结余结转管理 | 结转结余率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结转结余率小于或等于5%的,得满分;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15%的,得0分;结转结余率在5%-1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得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部门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得满分,否则得0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管理指标 | 部门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支出规范性及巡视、审计、绩效评价结果等 | 部门预算管理及财务和会计核算方面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在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财政重点评价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 评价要点: | 发现问题扣分 | ||||||
政府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执行率在80%-95%的,按公式计算得分;小于等于80%的,得0分。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合扣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在85%-9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任务1 | 此项产出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质量指标 | 任务1 | ||||||||
时效指标 | 任务1 | ||||||||
…… | |||||||||
效果 | 经济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附件4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年度) | |||||||||||||
评价部门名称 | 中国共产党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下属单位个数 | 0 | ||||||||||
整体支出规模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2052.62 | 1658.82 | 80.81% | ||||||||||
(2)其他资金 | 0 | 0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705.27 | 1403.26 | 82.28% | ||||||||||
(2)项目支出 | 347.35 | 255.56 | 73.57%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100% | 达到预期目标 | ||||||||||||
分解目标自评 |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
管理指标 | 30 | 预算编审管理 | 预算编制完整性 | 符合情况 | 95% | 5 | 4.5 | ||||||
预算执行管理 | 预算完成率 | 符合情况 | 97% | 5 | 4.7 | ||||||||
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 结余结转率 | ≦15% | 19% | 3 | 2 | ||||||||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 信息公开率 | 100% | 100% | 5 | 5 | ||||||||
部门预算管理 | 制度健全性 | 符合要求 | 100% | 5 | 5 | ||||||||
政府采购管理 | 采购执行率 | ≧95% | 93% | 3 | 2.5 | ||||||||
资产管理 | 制度健全 | 符合情况 | 100% | 4 | 4 | ||||||||
产出指标 | 25 | 数量指标 | 完成案件数量 | 达到要求 | 100% | 10 | 9.5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数 | ≦0 | ≦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办结 | 符合要求 | 100% | 5 | 4.5 | ||||||||
…… | |||||||||||||
效果指标 | 35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达到要求 | 90% | 15 | 13.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引导干部廉洁从政 | 达到要求 | 88% | 10 | 8.8 | ||||||||
生态效益指标 | 达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达到要求 | 86% | 10 | 8.6 | ||||||||
…… | |||||||||||||
满意度指标 | 10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90% | 10 | 9 | ||||||
总分 | 100 | 91.6 | |||||||||||
说明:1.预算部门按照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设置三级指标和指标 |
附件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中共南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县纪委监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办公室、组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十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查组第一至第三组。南城县纪委县监委,编制人数92人。其中,本委机关编制人数37人:(行政编33个,机关工勤编4个)。派驻纪检组编制人数33人:(行政编33个)。办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0人:(事业编10个)。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编制人数12人:(行政编12个)。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70人,机关工勤编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0人。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室和办案服务中心的领导。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描绘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保障。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办案成本减少,公务接待开支降低,办案效率提高。二是违纪资金收缴到位,全部上解县财政。三是全县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氛围更加浓厚。 四是以巡察的开展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满意率90%以上。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2020年,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以2019年度为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准期,认真开展我委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和准确无误,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细化项目指出内容,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在资金的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按照资金的用途,把好审核关,特别是在三公经费上加强管理,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开展顺利进行。2020年,县纪委监委预算资金共计2052.62万元,全年执行1658.82万元,执行率80.81%。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82.28%,项目支出执行率73.5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南城县纪委县监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一是坚持明责履责,廉政建设构建新格局。针对发现问题向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发送抄告单10份、履责提醒单30份,向12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下发提醒单34份。结合好人主义之害、抚河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等重点工作开展了2轮政治监督,共发现问题49个,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反馈立行立改问题33个。二是坚持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17人。先后派出监督检查组176个,下发督查专报68起,查处工作落实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8起9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共诫勉谈话4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47人、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43人,通报曝光28人。三是坚持利剑高悬,高压惩腐斩获新成果。今年1-12月,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通报典型问题18起35人,责任追究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全县查处问题线索352个,立案163起1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监督彰显新作为。今年,开展了县委第七轮巡察,对县直1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县委第六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整改问题137个,整改完成132个,完成率96.4%,向县纪委县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6个,立案7件7人,诫勉谈话8人。五是坚持防微杜渐,廉洁文化构筑新高地。
打造以案示警平台。共开展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35件。落实处分执行公示制,对44起自办案件进行了处分执行公示,对所有乡镇纪委查处的78件案件村级干部进行了处分执行公示。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有形化、规范化、科学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作出了科学系统安排。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2020年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赵乐际同志在赣调研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尚不够健全。二是履职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上还有进步空间。三是办案成本还有待压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尤其是项目支出管理,拟对全委所有办案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及时淘汰老旧设备设施,按程序核销固定资产账目,强化项目支出信息系统管理。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办案开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0年,南城县纪委县监委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已在南城县廉政网公开。接下来,我委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专项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