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C0003/2020-00427
发文机关: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2-04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城扶办字〔2020〕1号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9﹞60、61号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116号)及《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辑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1号)要求,南城县扶贫办对本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城县扶贫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4-7079901,电子邮件jxfzncy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南城县扶贫办2019年度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组织活动等公开透明,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以脱贫攻坚信息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透明度,有力的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办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共计59条,其中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工作动态38条,扶贫移民资金计划规划13条,重点领域脱贫攻坚信息5条,财政信息2条。在经济日报、学习强国平台、等中央媒体发布扶贫移民宣传报道3条;在江西日报、省广播电台发布26条;网络媒体4条;市级媒体发布34条,有效地拓展了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宣传扶贫移民政策,畅通民生声音的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部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经信息、人事信息、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年报,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二种:一是从方便公众出发,注重利用广播电台、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网络、网站建设,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办事情况及相关资讯在网上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我办根据《南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要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相关股室的职责以及所需更新的栏目,并明确要求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都要局办公室严格把关后才能发布,同时加大对网站栏目信息的定期检查,发布通报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评工作,保障此项工作稳步推进开展。
(六)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县政府《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我办依托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概况信息、政策法规、重点领域、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扩大对外宣传。利用工作动态专栏大力宣传我办工作开展情况,让扶贫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切身感受身边惠民的实效。进一步推进了脱贫攻坚重大事项公开。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安排、奖励激励机制、感恩奋进活动、小额扶贫信贷、光伏扶贫发电补助等工作事项积极进行了公示、公告,年内县级公示公告18份文件,三是在我县沙洲镇黄狮村、徐家镇白洲村、洪门镇沙坪村打造三个扶贫信息公开示范样板点,要求全县各乡镇和行政村全面铺开对贫困人口识别与退出、低保民主评议信息、产业直补奖补、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信息等规范公开,有力促进扶贫工作的透明公开。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确保群众深入了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四是指导乡村两级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让权力事项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并参照省市扶贫移民信息重点公开内容,结合各股室职责,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政府采购,认识人命等需要依规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明确,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按照县政府信息办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办2019年度及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加强载体建设。
加强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对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8 | 18 | 1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相关文件解读还不够透彻,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时限性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2019年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为2020年我县全面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建设幸福美好南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2020年1月6日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