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C0021/2020-00200
发文机关: 南城县发改委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1-16
南城县发改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发布工作的通知》( 城府办电【2019】1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县发改委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等方面做了细致、全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借助县政府网站这一快捷、方便、权威的平台,通过文字、图片和图表,力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政务信息及相关数据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
根据统计,一年以来在南城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0余条。涉及的分类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工作计划等。从内容上来分:
1.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包括南城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南城县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南城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针对这些议题均在政府网站发布了通知及听证会公告,并邀请消费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2.财政信息公开。公开了发改委预决算、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名称、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3.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项目审批的职能部门,重点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涵盖了投资、社会、农经、环资、能源交通、产业等各领域,从审批的种类来分,包括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项目核准、节能审查意见审批等,共计40余条。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作为脱贫攻坚工作中光伏扶贫产业牵头单位,在县扶贫办、南城县供电公司的配合下,我委近几年先后在“十三五”、“十二五”共计20个贫困村建立了20余个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发改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南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要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等文件中明确的单位职责以及所需更新的栏目,我委按照要求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更新并发布。
(五)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改委主动关停了相关新媒体,政务工作信息统一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六)监督保障情况。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委一是做好组织机构建设,县发改委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做好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套措施。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门安排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人员,组织协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股室及时提供信息内容,为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有规范,有保障。2019年我委未出现如下情况:在全县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中被整改抄告;在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被通报;在全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被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 | +5 | 4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4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704.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我委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2018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度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信息公开与否标准难定等问题。2019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发布的政务信息流于单一,内容多局限于项目的审批、备案,不够全面。对已发布的信息关注度不高,持续跟踪不够。对已经失效、发生变动、过期的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并作更新处理,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为此,我委就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继续研究并改进我委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效率和水平;三是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备案信息的公开工作,尤其是由政府投资,事关老百姓民生的项目;四是各股室和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加强沟通联系,使信息能及时被传达、收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